(学位类型:学术型 学位层次:硕士 一级学科代码:0305授 法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思想道德素质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高、理论基础扎实、知识 面较宽、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较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事业心的马克思 主义理论专门人才。
1.过硬的综合素质在思想政治上,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求真务实的学习与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负责担当、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身心健康。在学术素养上,有比较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质,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有比较自觉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意识。在学术道德上,恪守学术规范,没有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以及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注释等学术不端行为。
2.丰厚的知识基础掌握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了解本学科方向的研究内容、规律、方法、技巧,掌握本学科方向的最新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熟悉与自己研究领域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够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和现实问题提供有学理支撑的阐释。
3.全面发展的能力在学术能力上,具有获取较全面的文献资料和第一手实证资料的能力;能初步发现理论困境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科学研究;能够正确地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展示自己学术成果;初步能够独立开展学术研究。在职业能力上,爱岗敬业,平等竞争;具有把握全局、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应用知识。毕业后能胜任与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宣传、出版和党政等工作。
二、学科简介及研究方向
(一)学科简介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反映客观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学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旨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教学,是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整体性研究的一级学科。 塔里木大学于2018年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2019年开始招收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本学科拥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 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胡杨精神研究院,能为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开展胡杨精神基础理论与传播、胡杨精神与文化润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相关研究提供良好的科研和学习平台。本学科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强化维稳戍边能力,以南疆社会治理、民族团结和维稳戍边为特色,着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政策在南疆传播、社会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屯垦戍边理论与实践、兵地融合、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在南疆的应用、新疆“四史教育”、少数民族大学生法治教育、思政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等领域开展研究。本学科担负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同时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提供学理支撑。本学科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4个二级学科。
(二)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
该方向重视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发掘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力求把握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同时,根据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的客观要求,着重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人学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并关照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我国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此外,对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开展研究,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整体性研究。探索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教育和在南疆的传播、应用和发展。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
该方向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研究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相结合过程中所形成的理论成果、主要经验、基本规律和重要意义,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及成果所产生的影响等。同时,立足我校位于新疆南疆的区位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屯垦戍边理论与实践、中国共产党的治疆方略、兵地融合、社会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该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精神、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政治教育、 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同时,根据当代大学教育的现实要求,充分利用我校及周边的红色资源、胡杨精神研究院等平台和已有相关研究的优势,侧重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法、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史、毛泽东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法,对中外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比较研究,对边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边疆安全与国防教育、法治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等领域进行研究。总结概括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并以此来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实践。
4.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0506)
该方向主要基于中国近现代史的基本问题、基本规律和经验启示,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背景,探讨中国近现代史“四个选择” 的历史必然性、基本规律、历史进程、基本经验,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史,科学历史观教育等问题。同时,结合学校的地缘优势和区位优势,侧重从历史学视角对近代以来边疆社会治理、边疆安全与边疆发展、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历程、经验教训等方面进行研究。
三、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要坚持教书育人,管教管导,既要发挥对研究 生的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学术规范教导作用,也要发挥对研究生思想品德和科学伦理的教育作用。
2.积极发挥团队培养的优势,充分实现导师组集体指导。
3.坚持寓教于研。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研究生培养,注重研究生的系 统科研能力的训练。
4.加强实践环节。突出案例教学和专业实践,重视课题研究、专题研讨、 学术报告等学术训练环节。
四、学习年限
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须修满所要求的学分。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5 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原则为1.5 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5 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课程学分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达到毕业标准的课程总学分不少于 33 学分。 必修课不少于 17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包括政治理论课不少于 5 学分、 英语不少于 4 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 8 学分。 公共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 12 学分,实践培养环节 4 学分(包括科研创 新与实践能力培养 2 学分、学术活动 1 学分、文献阅读 1 学分、体育美育 和劳动实践教育等)。跨专业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须补修本方案指定的本科生必修课至少 2 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不计学分。
(二)课程考核
课程考试、考查记分均采用百分制,60 分为合格,课程学习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课程具体考核方式见下表: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要求。
(三)课程目录






六、培养环节
(一)入学教育
研究生入学后 1 周内,必须参加入学教育,深入了解校情、院情,了解研究生培养基本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学习研究生学风与安全教育。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选修课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专业培养的要求以及研究生原有基础、特长共同商定,其中,个人培养计划(一)的制定须在入学后 2 周内在导师(导师组)的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二)的制定须在开题前在导师(导师组)的指导下完成。跨学科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研究生须补修的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学分。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学习计划、读 书计划、学术研究计划与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计划等。
(三)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审核合格后获得 2 学分)
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环节主要有在岗实践、专题调查、科学调查研究 等。研究生在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基地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实习, 在学校、学院或研究机构任助教、助研、助管累计不少于 2 个月,实践结 束后,研究生提交《塔里木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实践考核登记表》及社会实 践报告,由实习单位(部门)负责人或校外实习导师签署鉴定意见加盖公 章,由导师对实践环节的真实性进行考核评价。
(四)学术活动(审核合格后获得 1 学分)
学术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 14 次及以上的学术活动(其中至少 参加 2 次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思想政治教育或学术道德讲座等),至少 做 1 次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并填写《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登 记本》。参加活动后在《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登记本》撰写不少于 500 字/次的小结,导师及学院进行审核。
(五)文献阅读(审核合格后获得 1 学分)
为扩大学生知识面、活跃学术思想、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及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动态,必须较广泛地阅读中文和外文文献。导师要重视硕士生的文献阅读工作,提供阅读书目清单,加强对文献阅读的指导与考核。完成 5000 字以上的文献综述报告,导师须在《研究生文献阅读考核表》上,对文献综述报告给出评语、评定成绩并上交。
(六)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教育
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在体育锻炼中增强体质、锻炼意志。研究生在学期间须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体育美育活动,引导学生尊重劳动、参与劳动,树立劳动光荣的价值观。
七、学位论文
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特点,严格按照《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学位论文实行导师负责制(包括校外导师),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是落实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和确保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校外导师重点参与实践过程、课题调研等工作。
(一)选题
论文题目由导师和学生共同商定。所选题目必须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合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及二级方向要求,同时兼顾学生学习兴趣和导师研究特长。鼓励研究生根据导师科研项目选题,也鼓励研究生根据自身长远规划选题。
(二)开题报告与论证
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选题,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在第 3 学期完成开题。开题报告不少于 5000 字,应包括学位论文题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文献综述、思路与内容、研究方法、重点与难点、创新之处、主要参考文献、论文工作进度安排。学位论文开题时,在导师负责的同时,应辅以导师组集体把关,提高选题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前沿性。研究生开题由学科点组织集中进行开题,由 5-7 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教 授或副教授参加。开题不合格者须在 2 个月内进行重新开题论证。开题论证会结束以后,通过开题的学位论文的题目以及开题报告涉及的主要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需提交变更申请。
(三)学位论文撰写
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与研究结果、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的全面总结,是反映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是申请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见《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要求和写作规范》。学位论文(正文)字数在 40000-60000 字。
(四)考核及分流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至少在开题论证后一学期开始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学院考核小组须作出通过或者不通过的决议。考核不通过者,须根据考核小组意见进行修改,在 3 个月内重新进行中期考核。对第二次仍未通过中期检查者,不宜继续培养,作退学处理。
(五)论文评阅及答辩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研究成果达到规定要求,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由学院组织论文的预答辩、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通过后由研究生处组织评阅送审(盲评),论文盲评通过者,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答辩。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学位论文(但不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补行答辩一次。申请论文答辩的成果条件、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具体事宜等参见《塔里木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塔里木大学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试行)》和《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试行)》等。
八、毕业及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个人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全部培养环节,成绩合格且取得相应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资格的研究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颁发》《塔里木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条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九、参考书目及相关重要学术期刊



